甲方:深圳市舒迪服装有限公司
一、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布板(样板)交乙方留样,并按样板生产批量
产品:(明细详见下表)
甲方按乙方要求在 年 月 日前交齐全部订货(若合同签订时未能确认大批生产的样衣时,交货期可按甲方认可的样衣之日起计算,交货时间按实际情况自动顺延),乙方在当天验收完毕并付清余款。如属产品质量问题,甲方应在收到问题产品15天内修改好送还.
三、乙方无正当理由退货或不接受货物,或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交货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,均属违约。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每天3%的迟纳金。
四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改除,本合同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五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各自履行责任后,本合同自动失效.
甲方: 深圳市舒迪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:
单位地址:深圳市宝安文乐第一工业区A栋4楼 单位地址:
电话: 0755-27954248 电话:
传真: 0755-27954133 传真:
签约人: 签约人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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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舒迪服装有限公司经营产品:团体制服、工作服、防静电服、工程服、保安服、职业装及高中档西装、衬衫、时装、T恤衫、文化衫、促销服、防雨服(风衣)、工衣、厂服、太阳帽、领带、领花等服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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